如何保证不走样 揭秘家电下乡六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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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对扩大消费、改善民生、促进农村家电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产生了显著效果,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但是,随着这一政策的深入实施,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家电下乡的政策还需完善和细化,把好事办实。 家电下乡“六宗罪” 翻新家电下乡坑害农民。最近,翻新家电下乡坑害农民的事件常见诸媒体。在福建平和县的农村集市上,一些商家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将收购来的废旧家电换上新壳后销售给消费者。浙江宁波、台州等地工商部门去年底相继查获生产销售翻新电视机,其中仅象山工商部门在对某家电经销点的突击检查中就一次查获翻新电视机69台,案值2万余元。重庆市工商局近期就查获了5起借家电下乡之名销售翻新电视机的案件。由于翻新家电部件来源复杂,装配过程缺乏技术保证,质量性能极不稳定,特别是存在引发火灾、致人死伤等安全隐患,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 部分产品价格虚高抵消补贴。现行的家电下乡政策,主要采取的是“政府招标+补贴消费农民”的方式,但是,一些地区的农民反映,用政府补贴后的价格买某个家电比商场打折的家电还贵。严重挫伤了农民的购买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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